慈善项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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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万行动-农村孤儿助养项目


来源:     发布时间:2017-05-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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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对象

1、年龄要求

申报对象年龄要求6周岁以上;年龄计算公式为 6≤上报材料的年份-出生年份。

2、家庭要求

申报对象须为农村户口(如出现村改居、征地后进入城镇居住等情况,请在家庭情况表中写清楚),其家庭应满足以下条件:

(1)申报对象父母情况需满足以下其中之一

      a.父母双亡;

  b.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再婚且不在申报对象所在行政村生活;

 c.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失踪或与家庭丧失联系2年以上;

 d.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被判死刑、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且距离刑满释放5年以上;

e、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具有重度残疾以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或重度精神病以至于无法对待助对象进行抚养、教育,可酌情申报(请在申报材料中详细说明具体情况);

2)申报对象为社会抚养事实孤儿,与亲属、老师、邻居等长期生活在一起,并以之作为法定监护人。民政部门/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不在申报范围内。

3、就读要求

申报对象须已入学接受全日制教育,含:

(1)学前班;

(2)义务教育阶段(小学,初中);

(3)高中阶段(普通高中,中专);

(4)高等教育阶段(本科/大专)1-2年级(3-4年级不可申报)。

4、家庭经济要求

申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,家庭总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。

5.其它

未享受除国家救助外的其它社会机构的长期救助。


申报流程

符合条件的待助对象,申报流程分成两步:

1、待助对象需向相关合作机构递交以下纸质材料:《e万行动申请表》1份(有模板,需含1寸证件照),《学籍证明》1份(有模板)、《家庭情况证明》1份(有模板),《户籍证明》1份(没有模板,直接复印申请人户口页、监护人户口页各一份)。

注:若涉及申请人父/母服刑,需提供判决书或服刑通知,若丢失,请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。

2、合作机构收到纸质申报材料后,在“e万行动-农村孤儿助养项目信息系统”中根据已有纸质申报材料,为待助对象在线填写申报表格。(详见“e万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”)

3、完成在线申报表格填写后,我会工作人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并及时在线反馈审核情况。

项目执行标准

(一)资助标准及资助期

1、资助标准

1)学前班、义务教育阶段:每年资助标准为1485元,包括发放到受助对象1340元、合作伙伴管理费10元、爱德项目管理成本135元。

2)高中阶段(普通高中/中专):每年资助标准为2970元,包括发放到受助对象2680元、合作伙伴管理费20元、爱德项目管理成本270元。

3)高等教育阶段(本科/大专):每年资助标准为5500元,包括发放到受助对象5000元、合作伙伴管理费50元、爱德项目管理成本450元。

2、资助期

1)受助对象有持续资助资源的,可受资助直至高等教育阶段完成。

2)受助对象的资助人停止资助,我会将优先安排其他资助人接替。如当期资助款无法及时到位,资助款将延缓发放。

3、资助款项发放时间及金额

资助款项分为上、下半年两次发放。上半年发放时间为6-7月份,下半年发放时间12-次年1月。每年8月及次年2月为补拨款期。

(二)受助对象管理要求

1、受助对象应接受全日制教育,如因健康问题需休学,应出具医院证明和学校休学证明,休学期不得超过一年。受助对象辍学或毕业后不再升学视为自动放弃资助。一旦作停助处理,受助对象的项目编号将停用,如再次符合项目资助条件,需重新申报、重新编号后进行配对及受助。

2、受助对象在资助期内,因家庭情况好转、随母生活、外迁等原因,不再符合项目规定要求的,应作停助处理。

3、义务教育期限内原则上不允许留级,若出现留级,我会将征询资助人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资助。

4、幼儿园不可申报。

5、9年级(初三)、12年级(高三)如有复读情况出现,地方合作伙伴需及时告知我会,我会将征询资助人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资助。

(三)资助款项拨付及发放要求

1)资助款项拨付

1、如项目在该地区管理运转正常,爱德基金会在每年6-7月、12月-次年1月份分两次发放资助款项。学前班及义务教育阶段(小学、初中)资助标准为670元,高中阶段(普通高中/中专)资助标准为1340元,高等教育阶段(本科/大专)资助标准为2500元。

2、合作机构应核实拨款名单,不符合项目资助条件的人员信息应及时在“e万行动-农村助养管理系统”中进行反馈,方便我会进行拨款调整;

3、确认受助金额后,合作机构须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捐赠收据并寄至我会。捐赠收据应加盖项目合作机构公章。

4、我会在收到发票后,将资助款拨至合作机构指定的账户。

2)资助款项的发放

1、合作机构应在收到款项后一个月内,将资助款发放给受助对象。

2、从2014年开始,项目区实行发款到受助对象银行账户的发款办法,即地方合作单位在收到我会拨款后,把款项扣除管理费后,分别打到资助对象的银行卡账户里,待拨款完毕后,把拨款单据(银行水单等)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寄回给爱德基金会。

3、未及时办理资助对象银行卡账户的项目区,在第一次拨款时,可以沿用以往的“领款签字表”进行款项发放。用该办法领取款项时,受助对象或监护人须在资助证和领款签字表上签名或按手印。如确实无法到场领取的,可由受助对象或监护人委托他人进行代领,代领人需有受助对象或监护人的委托证明及代领人本人的身份证明,并签署代领人姓名和其与孤儿的关系。发款结束后,合作机构应核对领款签字表并加盖公章,把原件或复印件交至我会。

(四)反馈材料递交

受助对象从始助学期开始,需每学期提供一次反馈材料至我会,经我会工作人员整理后发至资助人,让资助人及时了解受助对象学习、生活情况,以便及时进行续捐。如受助对象不及时提供反馈材料,则会影响资助人及时续捐,最终影响受助对象及时获得资助。

反馈材料分春季(暑假前)、秋季学期(寒假前)两期,合作机构从每学期中段开始通知各乡镇/学校收集在册受助对象反馈材料,并在学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收集齐。春季、秋季学期收集的反馈材料类型如下:

秋季学期:成绩单(学校原始成绩单或者爱德提供的模板,二选一)+我的学期汇报(三选一,见下说明),共两样。停助对象直接填写《停助证明》(有模板)。

春季学期:成绩单(学校原始成绩单或者爱德提供的模板,二选一)+我的学期汇报(三选一,见下说明)+五寸生活照一张,共三样。停助对象直接填写《停助证明》(有模板)。

大学生:春季、秋季学期均只需提供成绩单+一封写给资助人的信(建议用爱德提供的模板,内含成绩单和信件栏目。若用学校原始成绩单,请另用一张纸写一份给资助人的信)。

每学期合作机构应对受助对象信息变更做出实时反馈(如监护人变更、学校变更等),填写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》及《受助对象信息变更统计表》,或直接在“e万行动-农村助养管理系统”中进行反馈。如不及时对受助对象信息变更情况作出反馈,将会影响资助人及时续捐和受助对象的正常受助。


    以上项目管理规定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。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,请及时跟我会工作人员联系,进行调适。

感谢广大合作伙伴对本项目的大力支持。期待我们联手为更多的农村贫困孤儿提供持续的帮扶与关爱,陪伴他们健康成长,成为社会的良好公民。


e万行动-农村孤儿助养项目

爱德基金会

2016年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