慈善项目
![]() 捐赠账户:成都市龙泉驿区慈善会 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龙泉建设路支行 账号:4402085429100023942 地址: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怡和新城E1区6栋1-2号 捐赠热线:(028)84845179、84845164
|
您的位置: 首页 > 慈善项目 > 助医项目
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05-25
为帮助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的成都市城乡居民减轻医疗负担,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。成都市慈善总会于2016年设立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基金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)。结合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城乡一体社会关爱援助体系提升精准扶贫实施的指导意见》(成办发【2016】16号)精神,现就开展我市城乡居民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制定实施方案如下。 一、救助原则 1.大病慈善医疗救助是指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医疗和家庭困难的,通过各种医疗报销及社会类救助、冠名基金救助后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救急、救难的原则,成都市慈善总会对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后的补充救助。 2.申请人所属社区在我会建有冠名基金的,可由社区冠名基金先行救助后,我会城乡居民大病慈善救助专项基金再进行救助。 二、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(一)救助对象 1.合作单位申报的成都籍大病患者,含:机构、企业的员工以及街道、社区的居民; 2.从成都市社会关爱援助中心转介的成都籍重大疾病社区居民; 3. 经调研后,确实贫困,而不能提供医疗票据的,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救助。 以上对象之一,经住院治疗或特殊门诊治疗,在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及社会救助、冠名基金救助后,一年内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。 (二)救助标准 1.按个人承担费用超过10000元部分的50%给予救助,最高救助金额为3万元。 2.每个自然年度内可申请一次救助。 3.对于不完全符合申请条件,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其他费用,经总会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,可按照相应标准予以救助。 三、资金来源 1. 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基金; 2.机构、企业、社区的冠名基金; 3.企业及个人的定向捐赠; 4.对典型案例进行包装,通过线上、线下募捐平台,筹募资金。 四、救助流程 (一)申报资料 项目申请表及申请人户口簿或身份证、本人银行卡、病情诊断书、出院证明、成都市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救助申请审核表、医疗费用发票的复印件,结算单复印件,已救助项目核定及付款凭证,未购买社保的,由所在地街道(社区)出具证明。 (二)申报救助程序 1.基金合作单位申报对象:将申报资料提交到所在单位(含社区、街道、区县慈善机构)审核后,确定冠名基金救助金额,报成都市慈善总会,由市慈善总会将总救助金额直接拨至患者银行卡。 2.关爱援助中心转介的对象:由关爱中心直接转介至成都市慈善总会,将救助金额拨至患者银行卡。 五、监督措施 (一) 救助公开 所有救助对象的信息均须在成都市慈善总会网站上公示。 (二) 执行监督 成都市慈善总会项目执行官员将进行10%的随机抽样调查。 [关闭本页]
|